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中日两国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 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三类项目。
(二)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
(四) 资助规模
拟资助19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5项,双边研讨会4项(一般为2项在华会议,2项出国会议)。
(五) 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和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资助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对于在华召开的双边研讨会,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资助日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在日召开的双边研讨会,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JSPS资助日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六) 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9个月,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日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JSPS(中日)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报说明
(一) 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应列出双边研讨会的日程安排和拟参加研讨会的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4. 经费填写要求。项目资金预算表仅限填写序号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及来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或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制定详细预算。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二) 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 项目申请接收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9月3日16时。公司系统提交时间需提前一周。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 拟批结果公布
2022年1月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拟批准资助通知。
六、 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唐克双
电话:010-6232 8404
邮箱: tangks@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日方联系电话:03-3263-1755, 2367, 1860
日方联系邮箱: kenkyouka13@jsps.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