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康巴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经审定发布,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康巴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积极推进学术研究和文化创新,推进康巴文化研究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本项目面向省内外公开申报,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课题申报须按照申报指南所列“选题参考”确定申报课题名称,也可据此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课题立项采用通讯初评与会议评审结合的办法。通讯初评采用纸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入围项目由康巴文化研究中心组织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后,报中心学术委员会批准立项。
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结题:
1.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省部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
2.公开出版20万字以上的专著(含文献整理)1部;
3.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应有省部级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
4.研究成果为资源数据库的,须通过本中心专家鉴定。
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结题:
1.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
2.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含文献整理)1部;
3.如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应有市州级领导签署的肯定性批示;
4.研究成果为资源数据库的,须通过本中心专家鉴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省委省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发表SCI、SSCI论文的。
以上出版或发表刊登的最终成果须印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康巴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经费资助(项目编号:***)”字样。
本中心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时间均为2年,鼓励提前结题,重点项目原则上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逾期不能完成的项目,须退回拨付的科研经费,且2年内不得再申报本中心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条件
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1.重点项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不具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有2位具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般项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具有博士学位;
(3)博士研究生,需导师推荐。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
2.在研本中心项目负责人;
3.申报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成果。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以“单位+姓名+课题名称”命名《申报书》、《活页》、《汇总表》汇总后于2023年4月27日前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邮箱xmk@nankai.edu.cn,待社科部审核无误后于5月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3份(含原件一份)、《活页》一式5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交至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2,由社科部统一盖章后寄出。《申请书》及《活页》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康巴文化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836—2851385 17729849653
康巴文化研究中心联系人:泽仁卓玛
社科部联系人:白常霖
社科部联系电话:23502426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2023年2月20日